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专业发展特点以及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学校的相关要求,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与实施办法。
一、评价依据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明确制定培养目标应遵守以下要求:首先在培养定位上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在培养目标内涵上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在目标评价上应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评价组织机构
成立培养目标定期评价与修订工作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成员:专业骨干教师、本专业辅导员
三、评价原则
1.科学性原则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坚持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校内、校外目标评价互通的原则,力求使评价结果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内外需求;
利益相关性原则
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参与评价。校内实行学院、专业、学生三级评价的制度。校外依据社会调查、往届毕业生跟踪调查结果、用人单位评估结果进行客观的目标评价。
程序性原则
制定科学的评价流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流程开展评价工作,保障评价工作的顺利、规范开展。
四、评价标准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
培养目标定位 | 培养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师教育政策 |
人才定位符合行业需求 |
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发展定位 |
培养目标内涵 |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 |
专业领域和职业特征描述准确 |
符合用人单位对师范生基本素质的要求 |
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
毕业生发展预期目标合理 |
五、评价方法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坚持内部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综合应用直接和间接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及策略。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个别访谈法、集体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专家评议法等。评价前需对评价方法进行选择和优化,至少选择两种评价方法同时进行评价。
访谈法
访谈法是指通过面对面口头交谈或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以语音或视频交谈等方式直接向访谈对象了解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集体访谈法是指通过面对面集体座谈或者通过腾讯会议、ZOOM、钉钉等网络会议等方式直接向访谈对象了解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方法。
具体操作步骤:
依据评价依据设计访谈议题。访谈议题一般由专业负责人设计,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访谈议题要紧紧围绕专业设臵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评价依据相吻合而设计,突出重点,聚焦问题。议题要覆盖评价依据所有内容,要有区分度,内容不重复、 不交叉。
根据访谈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访谈对象。访谈议题要与访谈对象所从事的专业或工作领域或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访谈毕业生还要考虑其工作年限的长短。访谈前,工作人员要主动与访谈对象联系沟通,明确好访谈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要提前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有关资料发放给访谈对象,让访谈对象做好做足接受访谈的准备工作。个别访谈一般每个议题至少选择 5个以上、有代表性的访谈对象。集体访谈一般 10人左右规模;可以开展多次集体访谈,以便掌握全面信息。
3. 实施访谈。工作人员应掌握一定的访谈技巧。访谈氛围要轻松,双方交流要平等。要以倾听为主,把大部分时间留给访谈对象,以获得足够的信息量。要根据访谈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和初步结论,及时调整访谈角度和内容,既能获取完整信息,又能把问题谈准、谈透。
4. 整理、归纳和分析。工作人员要及时对访谈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和汇总,做好信息过滤,剔除明显不合理或关联度不高的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对汇总信息进行纵横比对和综合分析,形成有效衔接、相互支撑的信息链条,得出整体性的判断和明确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是指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调查对象了解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方法。具体操作步骤:
根据评价依据设计访谈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一般由专业负责人设计,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问题设计是做好问卷调查的关键,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评价依据相吻合而设计,突出重点。问题要覆盖评价依据所有内容,内容不重复、不交叉。调查问卷要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分别设计,问卷问题要与调查对象所从事的专业或工作领域或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问卷设计可以是定量、定性或其他组合方式,可以是纸质问卷,也可以利用问卷星等工具设计成电子问卷。
根据不同调查问卷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
如调查的问题涉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国标》,“认证标准”,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可选取校内管理专家、同行专家,校外基础教育领域专家、同行专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如调查的问题涉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需求等,则可选择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专业毕业后 5年左右毕业生,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如调查的问题涉及学生毕业后 5年左右职业发展状况是否与专业设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等,则可选择专业骨干教师、专业毕业后 5年左右毕业生,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
调查实施。
调查前,工作人员要主动与调查对象联系,让调查对象知晓调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邮箱等方式将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实施工作可以由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社会专门机构实施,问卷调查要确保样本数量合理。量表性问卷调查样本量一般至少是量表题项数的 5倍,非量表性问卷调查样本量一般至少 100以上。
整理、统计和分析。
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在深入分析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得出初步调查结论。评价工作小组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初步调查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整体性判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评议法
专家评议法是指以函评或会评方式邀请校内外同一专业领域内专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教学管理专家等通过审读和分析相关材料,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或达成情况做出整体判断的评价方法。具体操作步骤:
1. 准备好供专家审读的有关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或达成情况评价的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社会需求调研工作方案和分析报告,人才培养目标论证材料,毕业生跟踪调研报告,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阐述材料,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调研报告,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需求调研报告等材料。
2.组织评议。如采用函评的方式,则要及时将材料寄送至专家手中,并与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回复专家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补充需要的材料。如采取会议的方式,要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评议组组长,由组长组织评议。会议评议前,专业负责人要向专家组详细报告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和达成的有关情况,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函评一般邀请 10位专家左右,会评一般由 5位左右专家组成专家组。
3. 整理专家会议评议结论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整理专家会议评议结论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整理好会议记录、评审结论等材料并归档保存。
六、组织实施
表1 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表
组织形式 | 参与者 | 组织 部门 | 评价 方式 | 评价 周期 | 主要内容 | 结果 反馈 |
校内评价 | 学院教学委员会 |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 评审会 | 4年 | 培养目标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发展定位的符合度 | 作为培养目标修订的依据 |
专业教师 | 系办 | 研讨会 | 1年 | 培养目标与国家教师教育政策的吻合度 课程体系合理性 |
在校学生 | 系办 | 座谈 | 1年 | 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学时学分和课程开设学期的符合度 |
校外评价 | 毕业生 | 学院 | 调查、座谈会 | 4年 | 毕业生职业能力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
用人单位 | 系办、党学办 | 问卷、走访 | 4年 | 用人单位需求与培养目标吻合度 |
同行专家 | 学院 | 调查、座谈、研讨 | 4年 | 根据专业发展趋势,评价人才目标与事业发展的符合度 |
七、评价流程
1.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2.学院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3.系(专业)召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内容、负责人;
4、针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校内、校外合理性评价调查;
5、工作组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6、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审核,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八、评价结果的利用
学院教学委员会将最终评价结果反馈给专业负责人,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用于培养目标的修订。培养目标修订的周期、机构及人员同上。培养目标的修订过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相关文件进行,依据学校定位、社会发展需求、参考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各专业对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提出修订意见;经高校同行、行业专家论证后,提交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审核;最终提交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本办法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